2020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国政府网站已公开发布)文件要求,现就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吐鲁番市高昌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老城东路690号;邮编:838000;电话:0995-8660315;传真:0995-8523551;电子邮箱:tlfszfw@sina.com)。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为基础,加大公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做好回应社会关切,顺利完成了网站改版工作,搭建了信息公开平台及重点领域平台智能提醒功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持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高昌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了区政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和重大会议情况等信息,近一年来,高昌区政府网站全年访问量达16.36万人次。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条,其中,公示公告59条、财政公开88条、政务信息32条、部门信息31条,其他信息1290条。在促进政府与民众沟通、改善政府形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土地管理信息方面。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土房屋征收、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公开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16条。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办事指南信息606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有关信息12条,包括环境治理、教育、城市建设、引水工程、富民安居工程、垃圾场项目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详细公开了新建工业项目的基本信息和进展情况。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全区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前,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201条,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教师招聘等信息8条,通过区食药局网站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公告14次。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已涵盖了环境治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项目、文化建设、招生考试、人事情况、社会保险,就业培训、社会就业、劳动力转移、劳动维权、三农服务、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276条信息已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20年1月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安排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工作检查监督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定了区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信息督查科和综合科等相关科室协助开展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高昌区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普查要求,充分考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提高平台服务功能,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的运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各项制度,规范了全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也充分保障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强有力地督促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

增加56

22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67

减少36

13546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2

增31

1440

行政强制

81

0

23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7

8240.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足:

1.区直各部门按照政务公开要点涉及本部门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不够提高,范围不够深,有待进一步规范改进;

2.各单位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公开不够主动同时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大,信息数量明显偏少;

3.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交流影响政务公开队伍的稳定性。

我区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强化部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

(二)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机关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务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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