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到位及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4〕4号),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839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共计83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0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4万元。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农资金文件及资金使用分配表,将任务资金分配下达至行业主管部门。
高昌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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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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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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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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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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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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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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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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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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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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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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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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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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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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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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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高区财农〔2024〕17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