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高昌区2023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及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3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及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及《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42),我区2023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36.117685万元、2024年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0万元,共1656.117685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3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及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656.11768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1620万元。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资金文件将各任务资金下达至项目行业部门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高昌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其中:

2024年市级资金

2023年自治区资金

2023年市级资金

1

红星片区管委会

亚尔镇红星片区加依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重点示范村)

273.117685

237

1.675695

34.44199

2

葡萄镇人民政府

葡萄镇木纳尔社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456

456

3

亚尔镇人民政府

亚尔镇亚尔村停车场建设项目

661

661

4

胜金乡人民政府

胜金乡色格孜库勒村冷库储存建设项目

266

266

合计

1656.117685

1620

1.675695

34.44199

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高区财农〔2024〕15号 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及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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