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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无意见反馈的说明

为全面加强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巡查、维修、养护与管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高昌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可操作性,该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721-2026年729日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全文公布,明确了意见反馈的具体方式、联系电话。

截至征求意见期限届满,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书面反馈意见及修改建议。特此向社会各界说明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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