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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吐鲁番市高昌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吐鲁番市高昌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926日至20241026日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高昌区水利局

2024102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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