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吐鲁番市某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03     浏览次数:

2025626837分,位于高昌区白杨河路吐鲁番市某学校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严肃责任追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高昌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吐鲁番市教育局,高昌区应急管理局、人社局、总工会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吐鲁番市某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02596日,高昌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吐鲁番市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20268月,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吐鲁番市某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评估方案,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内容,开展事故评估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吐鲁番市某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评估组对照《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深入事故单位,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事故调查报告中每一项责任都追究到位,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处理建议

依据高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吐鲁番市某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关处理要求,提出如下处理建议:一是由吐鲁番市教育局对吐鲁番市某学校予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通报,并对该校校长助理艾****甫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二是责成葡萄镇人民政府向高昌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建议葡萄镇人民政府对该镇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干部买****拉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吐鲁番市教育局已在全市教育系统对吐鲁番市某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该校校长助理艾****甫作出政务警告处分。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已按要求向高昌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本次事故相关处置文件资料均已全部整理归档、规范留存。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深刻汲取本次校园触电事故惨痛教训,坚决摒弃安全生产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将辖区安全管控、校园安全治理作为底线重点工作抓实抓细。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优化细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全镇各村、各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进行再细化、再压实,明确各级安全监管具体责任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安全压力,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属地监管责任体系。此外,该镇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校园用电安全知识、规范作业流程、应急避险处置等重点内容,通过现场安全宣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专题安全培训、入户普及宣传等多元形式,面向辖区学校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群众常态化开展安全宣教活动,切实提升各类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从源头筑牢安全防护底线,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吐鲁番市某学校整改落实情况

该校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全面推进事故整改和隐患治理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6·26”触电事故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如实通报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处理结果,组织全员深刻复盘事故暴露的安全管理漏洞。结合学校特殊教育办学特点,针对性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剖析,重点梳理校园作业管理、用电安全管控、外包施工监管等薄弱环节,逐项列明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组织全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隐患防控培训,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常态化事故复盘机制,定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坚决防范同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全面细化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外包分包单位准入、监管、考核全流程管理体系,彻底补齐外包施工安全管理短板。严格执行分包单位进场资质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无资质施工、无交底作业、无监管施工行为。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分包单位现场作业监督管控,对施工操作流程、安全防护措施、用电设备状态进行全程巡查,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分包单位及时约谈整改、限期闭环,切实压实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高昌区某服务中心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中心已全面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从严落实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现场负责人日常安全监管岗位职责,要求其全程在岗履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查、作业人员管控、设备设施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等各项工作,杜绝脱岗、漏管现象。

该中心已实现常态化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风险防控等专项培训,能够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岗中巡查监督、岗后复盘总结制度,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吐鲁番市某学校6·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五、下一步建议

下一步,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压实安全责任闭环管控。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与监管责任,将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重点,常态化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督办、限期整改,打通责任落实闭环,杜绝问题反弹复发。

二是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深化应急、电力、教育、乡镇等部门联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排查、闭环督办工作机制,聚焦校园用电、外包施工、现场作业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精准排查整治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违规作业、监管缺位等行为。

三是抓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督促涉事服务单位及辖区内校园、施工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操作、应急避险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提升全员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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