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浏览次数:

2025421410分左右,在高昌区库如提喀路与312国道交汇处路口某酒店后院汽修院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高昌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应急局、交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人员、调阅事故相关资料等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202596日,高昌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的批复》,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20267月,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评估方案,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内容,开展事故评估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处理的批复》要求,评估组对照《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深入事故企业,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事故调查报告中每一项责任都追究到位,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及有关佐证资料,确认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杨某,新疆某路业公司员工,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在驾驶车辆前未对车辆行驶环境进行安全评估,未发现修理工杨某某(死者)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昌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已依法对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立案审查。

(二)对相关政府单位的处理建议

按照《关于同意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的批复》,高昌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暨消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高昌区交通运输局、高昌区高昌街道予以全区通报,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发生后,对照本次事故调查报告明确的防范整改要求,监管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针对本次事故暴露的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漏洞和作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行业综合治理,涉事企业目前已关停。聚焦机动车维修行业突出问题,统筹落实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协同监管等各项整改工作,全面夯实行业安全管理基础,各项防范整改举措均有序落地落实、常态推进。

(一)高昌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部门举一反三抓实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薄弱环节,统筹开展行业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各部门依托现有市场主体台账,全面摸排辖区汽修经营主体,重点核查营业执照、经营备案等核心资质,全面排查整治行业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等突出隐患,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53家,排查梳理各类问题隐患46条,完成立行立改22条,限期整改24条,行业违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整体经营秩序显著改善。

(二)高昌区交通运输局常态化推进行业安全教育警示工作,紧扣本次车辆伤害事故暴露的行业短板,牵头开展行业专项警示教育和专题培训工作。深度解读非法经营、违规操作的安全危害及标准防范举措。通过上门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微信群推送政策等多种方式,向各维修经营主体普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累计发放行业规范、备案管理等宣传资料70余份,组织维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宣讲和警示教育2场次,引导经营者自觉摒弃违规经营陋习,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行业整体自律意识和规范经营水平。

(三)高昌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健全行业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立足机动车维修行业长效安全治理,强化各部门日常工作衔接。常态化开展信息互通、线索共享、联合管控工作,有效打通部门监管壁垒,凝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常态化监管格局,全面提升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昌区新站某酒店后汽修院4·2”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的批复》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五、下一步建议

为持续巩固本次事故整改成效,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乱象,健全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范杜绝同类车辆伤害事故再次发生,结合本次评估核查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持续深化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资质核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违规作业、管理制度缺失等突出问题,动态清零行业安全隐患,持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二是常态化开展行业安全宣教培训,持续依托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汽修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操作、风险防控、合规经营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能力;三是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细化监管职责、畅通工作衔接,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化的行业安全法治体系;四是强化行业常态监管复盘,定期研判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形势,梳理监管薄弱环节,动态优化监管举措,持续夯实辖区汽修行业安全生产根基,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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