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一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G30高速3410公里+70米处时,与同方向行驶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发生碰撞后起火,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高昌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高昌区“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025年8月20日,高昌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高昌区“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送审稿)〉的批复》,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2026年7月,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评估方案,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内容,开展事故评估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高昌区“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送审稿)〉的批复》要求,评估组对照《评估办法》有关要求,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事故调查报告中每一项责任都追究到位,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通过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高昌区大队责任认定及综合评估,涉事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未达到法定立案处理标准,不予立案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高昌区大队立足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综合防控工作大局,统筹人力勤务与科技赋能,坚持标本兼治,把事故暴露的问题作为优化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道路安全综合防控能力。
(一)优化路面勤务,强化动态管控。
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高昌区大队围绕辖区整体道路安全风险分布,结合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数据分析研判,优化全域勤务统筹布局,合理分配执勤警力。兼顾重点区域管控与全域道路风险防范,完善路面风险动态排查处置模式,针对夜间、节假日、早晚高峰等事故高发节点强化力量倾斜,及时排查处置路面动态安全隐患,着力提升辖区道路整体安全防控水平,有效压降事故发生诱因。
(二)依托科技赋能,补齐管控短板。
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科技赋能道路交通治理体系,在做好现场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设备实战效能。强化系统日常运维保障,放大信息化设备在整体交通安全风险预警、筛查、处置中的支撑作用,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监测预警,补齐全域道路管控短板,实现重点风险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治理效能。
(三)强化阵地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着眼全社会交通安全氛围构建,用好沿线LED显示屏等各类公共宣传阵地,根据季节特点、出行高峰及时更新提示内容,扩大交通安全提示的覆盖面与传播度。不局限于单一点位的提示警示,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整体环境,持续对过往驾驶人开展浸润式安全提醒,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行规则,不断夯实社会层面交通安全思想基础。
四、总体评价
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实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基本落实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昌区“4·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送审稿)〉的批复》中明确的事故整改措施相关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五、下一步建议
为持续巩固本次事故整改成效,补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短板,常态化防范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结合本次评估核查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持续优化路面勤务管控体系,结合辖区事故、违法数据规律变化,动态调整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勤务模式,精准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力度,持续提升路面动态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强化科技赋能交通治理,常态化做好道路视频监控、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的运维管护,充分发挥科技设备预警、筛查、查处的实战作用,补齐人工管控盲区,构建人防技防融合的立体化防控体系;三是拓宽常态化宣传教育渠道,持续依托路面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更新安全行车提示标语,结合辖区出行特点丰富宣传内容,持续营造全域交通安全共治氛围,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四是健全多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精准排查治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补齐治理短板,持续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