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新环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中关于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況信息的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检测情况
(一)检测点位
1.水厂出厂水
2024年第二季度吐鲁番市高昌区出厂水检测点位于吐鲁番天源水务有限公司塔尔郎水厂。
2.城市管网水
2024年第二季度城市管网水检测点采样点为6处,采样范围为全高昌区6楼以下市政管网供水水龙头水。
(二)检测项目
1.塔尔郎水厂出厂水
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对水厂出厂水进行41项常规指标的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
2.城市管网水
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对城市管网供水水龙头水进行41项常规指标检测。
(三)评价标准与方法
1.水厂出厂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厂出水水质合格。
2.城市管网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对不合格指标根据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给予健康提示。
二、评价结果
(一)水厂出厂水水质
2024年第二季度,水厂出厂水水质合格,达标率为100.0%。
(二)城市管网水水质
2024年第二季度,6个城市管网供水水龙头水质检测点,检测水样72份,检测水样合格率100.0%。
评价结果详见表1-表2。
表1 2024年第二季度吐鲁番市高昌区供水厂出水水质信息
X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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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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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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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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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天源水务有限公司
塔尔郎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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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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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季度水质合格率=季度检测水质合格次数/季度检测水质总次数。
每次监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表2 2024年第二季度吐鲁番市高昌区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
X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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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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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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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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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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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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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抽检比例=季度实际检测水龙头点数/水龙头总点数。
抽检合格率=抽检水质合格的水龙头点数/季度实际抽检水龙头点数。
每次检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监督电话:0995-851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