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饮料,乳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饼干,食用农产品等13大类食品8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84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普通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