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火焰山镇人民政府、红星片区管委会、新城片区管委会、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5号)资金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6号)资金文件、《关于同意实施高昌区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6〕3号)资金分配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科目“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农水林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详见附件),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振〔2026〕4号),按规定用途、进度拨付使用资金,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杜绝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支出。同时,规范财务核算、票据凭证、台账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合规。
二、加快项目实施,提速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方案、绩效目标迅速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不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按合同约定履行资金支付手续,推动项目资金早落地、早见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绩效直接责任,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纠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高昌区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分配表
高昌区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分配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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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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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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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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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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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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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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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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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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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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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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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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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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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火洲村播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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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5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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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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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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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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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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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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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镇古城村农用塑料残膜回收资源化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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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5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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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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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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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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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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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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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镇红星片区加依村农产品分选包装车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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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5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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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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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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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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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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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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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镇巴达木村电力高低压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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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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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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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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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3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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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5〕6号30.163617万元、吐市财振〔2024〕8号30.922044万元、吐市财振〔2025〕2号0.377124万元、吐市财振〔2025〕3号96.73万元、吐市财农〔2022〕5号3.815824万元、存量资金14.9913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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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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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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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镇新城片区新城西门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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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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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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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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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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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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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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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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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6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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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3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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