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浏览次数:

吐鲁番市高昌区火焰山镇人民政府红星片区管委会、新城片区管委会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5号)资金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6号)资金文件、《关于同意实施高昌区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63资金分配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科目“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农水林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详见附件),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振〔20264),按规定用途、进度拨付使用资金,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杜绝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支出。同时,规范财务核算、票据凭证、台账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合规。

二、加快项目实施,提速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方案、绩效目标迅速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不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按合同约定履行资金支付手续,推动项目资金早落地、早见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绩效直接责任,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纠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高昌区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分配表


高昌区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分配表(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支出功能分类

资金来源

备注




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历年结余资金

1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高昌区火洲村播设备采购项目

2130505生产发展

200

200

吐市财振〔2025〕5号

2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火焰山镇古城村农用塑料残膜回收资源化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130505生产发展

340

340

吐市财振〔2025〕5号

3

红星片区管委会

亚尔镇红星片区加依村农产品分选包装车间建设项目

2130505生产发展

182

182

吐市财振〔2025〕5号

4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火焰山镇巴达木村电力高低压改造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77

30.163617

146.836383

吐市财振〔2025〕6号30.163617万元、吐市财振〔2024〕8号30.922044万元、吐市财振〔2025〕2号0.377124万元、吐市财振〔2025〕3号96.73万元、吐市财农〔2022〕5号3.815824万元、存量资金14.991391万元

5

新城片区管理委员会

亚尔镇新城片区新城西门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01

101

吐市财振〔2025〕6号

合计

1000

722

131.163617

146.836383


关闭

e8bb2352a4304d8c8be175a4b1379993
ab12c619f4594959b0d42b5a327f68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