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的通知》(高区财农〔2025〕36号)、《关于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的通知》(高区财农〔2025〕38号),高昌区到位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1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362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8248万元,另有历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540.300624万元,合计14150.300624万元可用于安排乡村振兴项目,同时争取市级资金统筹用于项目建设。为谋划落实好高昌区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根据村(社区)实际需求,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片区、场)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财政、发改、审计等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召开专项评审会议研究,从项目库中筛选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48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48.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1.163617万元,历年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146.836383万元,吐鲁番市级资金259万元。现将高昌区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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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昌区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