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03     浏览次数:

序号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1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1.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一类路段:
第2小时至第3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以后每增加半小时收费0.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不超过10元。
3.二类路段:
第2小时至第3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以后每增加半小时收费0.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不超过8元。
高区发改规〔2024〕1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元/立方米。 高区发改价〔2016〕13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1.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4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3元/立方米。
高区发改价〔2019〕184号、                   高区发改价〔2016〕136号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6元/月·户。 吐市发改价〔2008〕5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
1.批发、零售业0.6元/月·平方米;
2.服务、娱乐业0.7元/月·平方米;
3.住宿业0.6元/月·平方米;
4.行政、事业单位0.25元/月·平方米;
5.餐饮业2元/月·平方米;
6.加工制造业0.5元/月·平方米;
7.医疗行业1.2元/月·平方米;
8.企业单位0.3元/月·平方米;
9.其他行业0.5元/月·平方米。
吐市发改价〔2008〕5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住房物业管理费 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多层住宅及不带电梯的7层住宅一级0.3元/月·平方米、二级0.4元/月·平方米、三级0.5元/月·平方米、四级0.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一级0.8元/月·平方米、二级1.1元/月·平方米、三级1.5元/月·平方米、四级2元/月·平方米 吐地发改价管〔2014〕131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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