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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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高昌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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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 1 |
交通服务收费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一类路段:
第2小时至第3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以后每增加半小时收费0.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不超过10元。
3.二类路段:
第2小时至第3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以后每增加半小时收费0.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不超过8元。 |
高区发改规〔2024〕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2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元/立方米。 |
高区发改价〔2016〕13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1.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4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3元/立方米。 |
高区发改价〔2019〕184号、 高区发改价〔2016〕136号 |
是 |
否 |
否 |
|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6元/月·户。 |
吐市发改价〔2008〕5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
1.批发、零售业0.6元/月·平方米;
2.服务、娱乐业0.7元/月·平方米;
3.住宿业0.6元/月·平方米;
4.行政、事业单位0.25元/月·平方米;
5.餐饮业2元/月·平方米;
6.加工制造业0.5元/月·平方米;
7.医疗行业1.2元/月·平方米;
8.企业单位0.3元/月·平方米;
9.其他行业0.5元/月·平方米。 |
吐市发改价〔2008〕5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3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住房物业管理费 |
|
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多层住宅及不带电梯的7层住宅一级0.3元/月·平方米、二级0.4元/月·平方米、三级0.5元/月·平方米、四级0.6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一级0.8元/月·平方米、二级1.1元/月·平方米、三级1.5元/月·平方米、四级2元/月·平方米 |
吐地发改价管〔2014〕13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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