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委编办2024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切实、深入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总结2024年区委编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高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高昌区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区委编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制度,结合高昌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高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高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高昌区委机构编制审批制度》,为进一步严格高昌区机构编制工作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办工作的核心位置,严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室务会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按照要求议事决策,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室务会等会议,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学习成效,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注重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党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深刻理解法治精神,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统筹抓好《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推动宣传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领域重大改革,做好体制调整和归口管理等规则制定执行,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上新台阶。组织干部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逢九必讲”法治讲堂、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学法活动,提高干部法治意识。2024年度在学法考法工作中,区委编办学法学分达标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加强宣传,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水平。

我办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学习,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校干部学员培训计划,开展了3次党校学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促进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办依法行政工作,在重大机构改革工作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建议,进一步降低了行政风险,全办重要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区委编办班子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增强辖区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将党的创新理论精神传到“基层末梢”。加大惠民政策宣传,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抓好改革落地落实

(一)党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有力有序。优化调整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修订、调整部分部门的“三定”规定,切实解决部门和领域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规范乡镇(街道)设置“五办五中心”“三办四中心”设置,并对“三定”规定进行修订及调整。

(二)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高效推进。积极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采取“减县补乡”方式,将编制调整充实到乡镇(街道),切实解决基层人员力量不足,年龄结构老龄化问题。通过改革,基层机构设置更加优化,组织架构更加完善,基层职责更加清晰,推动资源、服务、管理进一步下沉,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减少、归并现有执法队伍,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一是区直执法队伍在原有的3支综合执法队的基础上,新组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3支综合执法队,并对区水政监察大队等3支其他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撤并整合。执法改革涉及人员转隶115人,切实解决我区交通、文旅、农业部门因无执法权,相应监管工作不到位情况,推进以上部门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为12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为充实乡镇(街道)执法力量提供编制保障,解决乡镇执法人员不专业的问题。三是确定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包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花名册,由赋权区直部门相关人员指导乡镇(街道)共同执法,做好基层执法人员“传帮带”工作。四是加强本级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力量。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四)开展清理机构乱挂牌工作。对于挂牌不规范的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挂牌。对发现部门违规加挂牌子擅自设立内设机构的,已要求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挂牌标准,有力减轻了基层负担,使基层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理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赋码规范化,依法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原则,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建立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保证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高效完成高昌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共完成259家单位网上年检工作,年检完成率达100%。变更64家单位法人信息,注销事业单位2家。

尽管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法律意识入脑入心不够深入,在相关法治制度的理解程度上、在工作计划的部署落实上、在推进工作的开拓创新上,仍需要加大学习和研究力度。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履行机构编制职能;三是持续深化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我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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