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2024年第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涉及我区1家餐饮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复用餐饮具,现将我局对相关不符合食品标准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对高昌区幸福里火锅店餐饮具进行抽检,2024年7月14日,收到了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单。被抽检单位:高昌区幸福里火锅店,抽样单编号:GZJ24650000437430509,样品名称:自消毒餐具碗(复用餐饮具),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当事人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风险防控及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对高昌区幸福里火锅店送达检验报告,要求排查原因并按照要求整改,该店自行排查原因后发现,该店内餐、饮具清洗、消毒环节存在一定漏洞,致使自消毒餐具碗(复用餐饮具)清洗不彻底,该店于2024年7月15日递交了整改报告,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及后厨卫生管理,并加强员工对复用餐饮具的消毒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分享按钮
7776f3eef76e43ef8c495d539b9ecf8e
ab12c619f4594959b0d42b5a327f68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