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限制在吐鲁番机场周边放养鸽子的公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2-09-11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吐鲁番机场净空区域的保护,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飞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限制在吐鲁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开展放养鸽子活动。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尽量避免在机场周边种植吸引鸽子的植物;

2.禁止在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饲养家鸽、信鸽;

3.禁止在机场周边建立或设置吸引鸽子的场所或设施;

4.禁止在机场净空区域内放养家鸽、信鸽以及其他鸟类。

加强吐鲁番机场周边鸽子及其它鸟类的管控,事关飞行安全,事关航空机组和旅客生命安全,事关国家重大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邻居遵守以上要求。当发现他人违反本公告要求在机场周边放养鸽子等鸟类时,应及时对其进行劝阻。让我们共同守护机场飞行安全。

小常识:民航客机飞行速度大,正常飞行时速一般在600-700公里每小时,起飞、降落时速在每小时200公里左右,以这个速度飞行如果撞到飞行的鸟类,特别是体型较大的鸽子,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力,轻则导致飞机返航、延误、受损,重则导致飞行事故的发生。而机场周边净空保护区是发生鸟击航空器的重灾区,必须靠大家共同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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