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国资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2021年,高昌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举措

(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昌区国资委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重要论述、《民法典》、国资国企相关法律法规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对国资监管审核把关。

(二)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在国资委系统落实落地。

(三)依法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主动适应聚焦管资本的方式,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制定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一是在已出台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高昌区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和《吐鲁番市高昌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围绕规划与投资监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改革改组等9大类39项权责事项,明确区国资委权责边界,释放企业自主经营权,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企领导人员履职行为。二是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划分一类、二类、三类企业,随着集团公司组建,授权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所属企业,形成出资人、集团公司、集团所属企业三级架构体系,促进国资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三是建立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全覆盖。同时,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架构。

二、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程序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报告2020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配合做好调研工作。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对国资委及国资企业的审计,全面提供资料、主动说明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全覆盖依法依规公开财务经营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等信息。

(二)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国企建设,深入查找短板和不足,强化公司章程管理,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依法规范企业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切实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监管3家企业主动聘请5名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作用。

(三)大力推进”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制定《高昌区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推进法治建设“进企业”。将《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有力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引导干部职工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所监管企业组织国家“12.4”宪法日宣传等活动30余场次1000余人次,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业务工作与维稳工作的结合,从源头上把控风险组织监管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制订相应化解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妥善解决矛盾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对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国资监管领域法律制度供给仍然不足,一些重大改革成果尚未及时制度化、法制化,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系统科学。三是国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职能转变重点任务有待持续落实,差异化监管仍有差距。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民法典》《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结合国企三年改革行动,进一步厘清出资人与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全面激发监管企业活力。持续加强属国企法治建设。推动属国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范规风险。持续夯实监管监督责任,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责力度,不断提升出资人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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