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吐鲁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吐市党字2022〕18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法制度体系,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普法学法教育,有效推动了农业监管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我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了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部门抓好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局设立专职法制员。局内设置科技与法规科,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一人,从事政策法规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基本法的宣传,我局坚持推进全系统干部学法用法,专门召开班子会,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学习计划,确定了具体部门和专人抓此项工作,明确责任、明细内容,明确时限,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辅导,分散自学,参加自治区、市局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周五学习日制度,做到雷打不动,学考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尤其是在公共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结合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工作,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针对领导干部,实行学法用法与考法用法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方式。启用无纸化学法用法管理,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试卷答题考法、网络答题考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促进单位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主动学法、认真学法,避免普法宣传教育在行政机关走过场。要求各科室、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及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到乡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着重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单位派出5个“安全生产排查组”对高昌区农资店、农药店、兽药店、企业、屠宰场、设施农业及偏远散居住区、农民房屋院落柴草房、棉花收购点、加工场以及道路交通和大型工程机械停放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养殖基地、渔场等地方的排查工作以及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四是服务对象的宣传。帮助所包联的村制定“村规民约”,并利用周一升国旗、农民夜校等时机向群众集中宣讲法律法规,扩大普法宣传面。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局系统开展法治进乡村53次,群众参与人数3512余人次,群众法律咨询735余次,解决矛盾纠纷4件次,发放宣传单1587余份。

(三)强化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进一步梳理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24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类87项、行政强制类7项、行政检查类3项。

(四)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梳理,进一步简政提速,2021年我局梳理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3项。二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坚持精简审批事项流程,对本系统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在网站全面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以内,能够压缩的办理时限的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时限并严格执行。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修改的申请资料,争取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提高办理效率。三及时录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形成监管合力为了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吐鲁番市信用平台以及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公开将监管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和执法检查对象,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先做好承包地应确尽确工作。区域应确尽确的9个乡镇(含葡萄沟街道),69个村(社区),家庭承包地面积24.25万亩,家庭承包农户总数31813户,家庭承包地实测面积29.72万亩,家庭承包地确权面积24.25万亩,确权颁证农户31813户,目前高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已全部完成,做到了应确尽确。其次承包地确权延续工作情况。自治区下达高昌区第二批土地确权任务为17.06万亩,承担确权任务的亚尔镇、新城片区、恰特喀勒乡、二堡乡、胜金乡、七泉湖镇和葡萄沟街道等7个乡镇涉及到38个行政村、233小组、16500个承包农户,在自治区、吐鲁番市确权办正确领导下,我区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和确权颁证率均达到100%。

(五)强化执法检查。

1.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开展私屠乱宰整治。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高昌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开展私屠乱宰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全区的农贸市场、大型餐厅、烤全羊店及前期摸排的违法经营户等进行联合大检查,此次联合大检查,共计监督检查经营场所100余户,取缔2个私屠乱宰黑窝点,立案处理4个。二是全面开展奶牛“两病”筛查8月初,对辖区饲养的奶牛开展了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的全面筛查工作,共计检测奶牛693头,检测出阳性奶牛16头,已按照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调入动物的监测工作。为防止输入性动物疫病的传入及蔓延,我区加强了对从外地调入动物的布病监测工作,目前为止已监测羊3313只。四是深入开展动物“炭疽”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专题召开动物炭疽病和人畜共患病人畜共患病防控部署会和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动员会,全面开展了宣传培训和排查工作、为各乡、镇、场(片区)免费发放消毒液及消毒设备,安排村级防疫员对辖区养殖户圈内进行喷洒消毒,阻止传染病扩散。截至目前,调出牲畜日常监测“布病”6828头只(其中:牛5115头、羊1713只)。

2.农用机械及大型工程机械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及大型工程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出台《高昌区农业机械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主要查处拖拉机非法载人、拖拉机无证无牌行驶、未年检作业、拖拉机尾部反光标贴情况、市区内检查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乱停乱放等情况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大型工程机械方面已安装卫星定位车载控制终端42台,新注册登记41台,年度技术检验164台;农业机械方面年度技术检验405台,注销待报废车辆42台。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21年,高昌区计划对全区基地果蔬定量检测抽样280批次,现已抽检228批次,检测分析完成228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合格率98.68%,乡镇快速检测抽检果蔬样品任务10500批次,现已完成1031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已进行定量检测)。自治区来我区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4次。共计监督抽查88批次,合格率100%(其中蔬菜42批次,合格率100%;畜禽产品36批次,合格率100%;水果10批次,合格率100%),例行监测112批次(其中蔬菜48批次,合格率100%;畜禽产品48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7批次,合格率100%;水果7批次,合格率100%;菌类2批次,合格率100%)。未发现有不合格批次,截至目前未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

4.农资农药规范整顿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农资市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春耕生产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市场进行全方位检查。共出动200余人次,检查120余家店铺,发现安全隐患问题56条(已整改完毕)。二是联合吐鲁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我区7个乡镇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是否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或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是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9起,协助吐鲁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查处9起。三是开展农药销售人员资格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已举办2021年高昌区农药销售人员资格培训班1期61人,从源头规范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第2期培训班49人,受疫情影响暂未开班。

5.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出台了《高昌区设施农业区域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成立了4个专项组,常态化对设施农业大棚用水、用电、防火、防风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81条,已近期整改81条,整改率100%。同时,要求各相关乡镇制定了《应急预案》,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种植户生命财产安全。

6.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与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干部前往七泉湖镇煤窑沟村、亚尔镇亚尔郭勒村7队、9队等地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开展对山体险情巡查,搬迁避让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回头看”。

7.防洪、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7月9日,高昌区水利局联系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对我区恰勒坎沟和苏龙沟山区进行了防洪和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山区部位已由林草局封闭管理,山洪沟处暂未发现隐患。

(六)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坚持把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区工作开展。二是我局按照要求配合法制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合法有效。

(七)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及暂缓确权情况

1.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按照自治区确权办“回头看”工作要求,区确权办积极督促相关乡镇,切实加强土地纠纷问题调处工作,定期督查统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纠纷问题。全区回头看以来,共处理信息有误农户385户1027人,处理农户反馈问题385条,已全部调处完毕,调处率100%,有效的化解了众多承包土地矛盾纠纷,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失误纠错情况。针对确权工作各项工作中,因农户对土地确权工作不重视,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不全或有误,以及作业单位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个别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出现诸如承包户户主姓名错误,家庭成员缺失,地块面积、地块四至错误,地块示意图不清晰等问题,高昌区确权办将核查发现以及农户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乡镇和第三方公司技术作业单位人员,按照确权工作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对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纠正,查漏补缺。并就此类问题,展开全区土地确权工作“回头看”,深入自查,“举一反三”,分门别类地进行再核查、再核对。同时要求乡镇和第三方公司技术作业单位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工作中再认真再细致,杜绝出现类似错误。

3、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区确权办对土地确权工作中群众信访反映的各类土地确权相关信访问题,积极联系乡镇和村,认真进行现场调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对短期内可以解决的,及时答复当事人;对暂时难以解决的根源性案件,及时进行研讨、核查、取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工作,切实保障农户的合法利益。对符合土地仲裁或司法诉讼程序的土地纠纷,向当事人进行政策、法律解释,建议矛盾纠纷双方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截至目前,通过“回头看”调处,全区发证率为100%,暂未接到群众信访矛盾纠纷问题。

(八)有序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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