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流程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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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流程
1.申办者按要求准备齐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所需资料,到辖区内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办函(2019)1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非盈利性质养老机构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盈利性质养老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3.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
4.市场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登记的盈利性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及时与省级共享平台或者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对接,掌握相关信息。
5.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二、备案材料清单
1.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2.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用期限不少于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以及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6.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提供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材料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联系方式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2975号
电话:0995-8181523
传真:0995-856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