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昌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初步拟定了《高昌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并依法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高昌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
三、工作目标
《高昌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可以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主要包括了哪几个方面?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三条,包括了制定依据、收费标准、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停车场备案、区域差别定价、收费标准、计费形式、减免政策、收费行为监管、执行时间等内容。
五、如何区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
最简单的区分方式就是:政府指导价的公示牌是蓝底,市场调节价的公示牌是黄底。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主体不提供有效收费票据或超出标准收费怎么办?
对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或超出收费标准收费的停车场,市民有权拒缴停车服务费,同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相关问题。
七、跨日停车怎么计费?
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新的一天进行累计收费。
八、减免政策
1.停车首小时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按半小时计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2.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场在法定节假日及本地区节庆活动(杏花节、葡萄节等)期间免收停车费;
3.对新能源机动车停车服务费给予95折优惠政策(新能源机动车使用充电桩充电期间免收停车服务费);
4.就诊、复诊、住院患者(或为患者服务)的车辆凭当日检查、治疗、医药等有效纸质或电子收费票据(非挂号单)4小时(含4小时)免费停车。
5.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应急处突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殡葬车以及其他有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车辆(营运性车辆除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九、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咨询单位:高昌区发改委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995-852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