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22年高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127号)及《关于印发2022年吐鲁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吐政办函〔202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2022年高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起草过程中,一是与吐鲁番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充分沟通对接,明确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二是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发展现状,总结梳理以往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问题,对症施策,保持前后工作延续性。三是充分征求并吸纳区直各部门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并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照行文程序审签印发。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五部分17项任务。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共3项任务,一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疆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系统集成、智能推送新疆税务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发布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等信息,及时作出回应。
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共3项任务,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二是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区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自治区、市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共4项任务,一是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深化法规集中公开工作,配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做好行政法规库链接工作,2022年底前配合市级完成5部地方性法规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及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四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鼓励推进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建设,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共4项任务,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二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四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落实。依托政府门户网和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探索创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做法。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共3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有效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三是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范年报格式,提升年度报告内容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社会公布,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