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关于提请审议罗伟翔等十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高昌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根据高区党干20234号文件,经2023年3月10日高昌区人民政府第5次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

罗伟翔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维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汝斌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敏同志任区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吾买尔·买买提同志任区司法局局长;

晨同志任区水利局局长;

高献明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艳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吕建勋同志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军同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予以审议,依法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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