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信息

高昌区2026年1-6月经济运行分析

作者:     来源: 高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浏览次数:

1-6月,高昌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导向,紧扣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聚力促发展、壮产业、挖内需、拓消费,区域经济整体态势平稳向好。

2026年1-6月,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4.19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7.51亿元,同比下降4.3%;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1.25亿元,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5.43亿元,同比增长2.2%。

一、农业情况

1-6月,全区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4.19亿元,同比下降4.1%。其中:农业产值10.28亿元,同比下降7.4%;林业产值0.12亿元,同比下降11.3%;畜牧业产值2.65亿元,同比下降1.0%;业产值0.11亿元,同比增长134.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3亿元,同比增长41.4%。

(一)渔业产值快速增长。1-6月,渔业产值完成0.11亿元,同比增长134.5%,其中三文鱼367吨,同比增长267.0%。

(二)蔬菜种植持续增长。蔬菜种植面积2.45万亩,产量7.15万吨,同比增长12.9%;大芸产量2669吨,同比增长2.5%;杏子面积1.74万亩,产量5762吨,同比增长2.9%;西甜瓜面积7.45万亩,产量24.82万吨。

二、规模以上工业情况

1-6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2.28亿元,同比增长7.1%。

(一)电力生产是拉动工业增长的主动力。1-6月,从三大门类来看,我区采矿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2.8%,下拉规模以上工业增速3.3个百分点;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1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0%,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9.3个百分点。

(二)分轻重工业来看,工业支撑有力全区规模以上轻工业同比下降1.4%下拉全区增速0.3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重工业同比增长9.7%拉动全区增速7.4个百分点。

(三)六大行业实现增长。1-6月,在高昌区主要统计的13个工业行业大类中,6个行业生产实现正增长,累计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28.9%,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7.8%,拉动全区增速14.4个百分点,贡献率为204.2%。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增长70.5%;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64.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26.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增长8.1%;仪器仪表制造业同比增长7.2%;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2.0%。

(四)五成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6月,在统计的22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11种产品的产量实现增长,占总产品的比重为50.0%。其中:氧化铬氯同比增长99.8%;自来水生产量同比增长77.0%;芒硝同比增长37.3%;氧化铬同比增长35.0%;发电量同比增长18.1%;煤气生产量同比增长9.3%工业仪表同比增长6.3%;铜金属含量同比增长5.8%;焦炭同比增长3.3%;玻璃包装容器同比增长2.2%;纱同比增长1.0%。

(五)电力保供应。1-6月,全社会用电量11.5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6%。全行业用电量9.2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合计2.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城镇居民用电0.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乡村居民用电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

三、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1-6月,高昌区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36.14亿元,同比增长10.8%。

(一)三次产业实现“一增两降”。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69.4%,下拉投资增长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7.3%,拉动投资增长1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2.7%,下拉投资增长4.7个百分点。

(二)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拉动作用显著。1-6月,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31.12亿元,同比增长14.7%,占全区投资的比重为86.1%,拉动投资增长12.2个百分点。

(三)商品房销售实现双增长。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1.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4%;商品房销售额完成4.70亿元,同比增长20.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完成9.68万平方米,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83.3%,同比增长20.2%;住宅销售额完成3.73亿元,占商品房销售额的79.5%,同比增长19.7%。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1-6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34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77亿元,同比下降5.2%。

餐饮业持续快速增长1-6月,分行业来看,限额以上批发业完成7.61亿元,同比下降2.8%;零售业完成1.95亿元,同比下降14.6%;住宿业完成1351万元,同比增长12.2%;餐饮业完成750万元,同比增长37.2%。

(二)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活力持续增强。1-6月,在统计的16类商品中,11类商品实现正增长。主要是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458.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288.5%;日用品类同比增长99.9%;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36.8%;化妆品类同比增长29.8%;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25.3%;饮料类同比增长13.0%;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2.5%;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增长5.1%;烟酒类同比增长4.8%;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0.7%。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

1-6月,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6.55亿元,同比下降13.1%,对整体增速影响较大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与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下拉规模以上服务业增速7.2、6.9、3.1个百分点。

六、财政收支情况

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263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8482万元,同比增长31.0%;非税收入完成17781万元,同比下降27.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8776万元,同比增长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51万元,同比下降2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100万元,同比增长547.4%。

七、金融情况

截至6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9.81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住户存款121.96亿元,同比增长6.2%;非金融企业存款36.67亿元,同比增长29.6%;机关团体存款53.03亿元,同比增长13.0%;财政性存款38.14亿元,同比增长69.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8.38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住户贷款59.46亿元,同比增长32.7%;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38.93亿元,同比下降7.0%。

总体来看,1-6月,全区上半年经济发展平稳有序。下阶段,全区需继续对标各项经济发展指标,多措并举激活旅游消费、壮大特色产业根基,深挖产业增长潜力,持续维系经济稳步提升态势。

指标

本月止

累计

累计同比±%

综合(亿元)

地区生产总值(现价)

84.19

1.2

第一产业

7.51

-4.3

第二产业

21.25

1.3

第三产业

55.43

2.2

农业(万元)

农林牧渔业产值(现价)

141858

-4.1

农业产值

102788

-7.4

林业产值

1205

-11.3

牧业产值

26458

-1.0

渔业产值

1100

134.5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10307

41.4

工业(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现价)

7.1

#轻工业

-1.4

重工业

9.7

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

38.24

-7.8

规上工业企业用电量(亿千瓦时)

4.20

9.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原煤(万吨)

318.12

-12.9

钢结构(万吨)

3.57

-19.5

水泥(万吨)

21.86

-23.8

洗精煤(万吨)

0.00

-100.0

其他洗煤(万吨)

0.00

-100.0

焦炭(万吨)

20.36

3.3

芒硝(万吨)

1.94

37.3

硫化纳(万吨)

2.66

-31.2

纱(万吨)

5.81

1.0

葡萄干加工(万吨)

1.16

-72.3

发电量(亿千瓦小时)

27.30

18.1

#风力发电(亿千瓦小时)

8.82

17.7

太阳能发电(亿千瓦小时)

5.42

162.5

火力发电(亿千瓦小时

12.79

-2.5

水力发电(亿千瓦小时)

0.27

-37.0

商品混凝土(万立方米)

4.86

-38.9

氧化铬氯(吨)

1079

99.8

氧化铬(吨)

6519

35

玻璃包装容器(万吨)

3.67

2.2

工业仪表(台)

50640

6.3

水泥混凝土电杆(根)

4316

-36.8

自来水生产量(万立方米)

4224

77.0

供热量吉焦)

170.28

-22.8

煤气生产量(万立方米)

5527.87

9.3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个)

61

营业收入(亿元,下同)

48.57

-17.0

营业成本

43.53

-16.4

营业利润

0.86

-68.3

利润总额

1.39

-50.0

应收账款

38.38

-14.4

资产总计

330.43

18.7

负债总计

238.2

18.7

应交增值税

0.33

-48.4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0.8

第一产业

-69.4

第二产业

27.3

第三产业

-12.7

#房地产开发投资

-36.1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186.18

1.75

#住宅

101.32

-1.6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23.65

38.1

#住宅

14.46

19.0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11.61

24.4

#住宅

9.68

20.2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4.70

20.6

#住宅

3.73

19.7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万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63395

-1.8

#限额以上

97710

-5.2

限额以下

按行业分组(限上)

#批发业

76130

-2.8

零售业

19479

-14.6

住宿业

1351

12.2

餐饮业

750

37.2

财政(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6263

10.3

#税收收入

58482

31.0

非税收入

17781

-27.4

基金预算收入

14351

-20.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38776

0.8

基金预算支出

138100

547.4

金融(亿元)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249.81

17.5

住户存款

121.96

6.2

非金融企业存款

36.67

29.6

机关团体存款

53.03

13.0

财政性存款

38.14

69.3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198.38

2.2

住户贷款

59.46

32.7

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138.93

-7.0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五条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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