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开

关于下达2026年第四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次数:

高区财农〔202648

区农业农村局、亚尔镇人民政府、火焰山镇人民政府、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三堡乡人民政府、葡萄沟街道办事处、红星片区管委会、新城片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下达2026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63《关于下达2026市本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61资金文件、《关于同意实施高昌区2026年第四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613资金分配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收入“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农水林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详见附表),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振〔20264),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杜绝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支出。同时,规范财务核算、票据凭证、台账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合规。

二、加快项目实施,提速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方案、绩效目标迅速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不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标准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按合同约定履行资金支付手续,推动项目资金早落地、早见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绩效直接责任,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纠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 高昌区2026年第四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预算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支出功能分类

资金来源(万元)

任务类别

合计

自治区资金

市级资金

1

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

恰特喀勒乡奥依曼坎儿孜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50

350

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

2

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

恰特喀勒乡芸海村装载机采购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0

40

3

红星片区管委会

亚尔镇红星片区农田灌溉配套设施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00

200

4

亚尔镇人民政府

亚尔镇上湖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61

361

5

葡萄沟街道办事处

葡萄沟街道布依鲁克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40

340

6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火焰山镇巴达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15

315

7

三堡乡人民政府

三堡乡英吐尔村火洲村播农产品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美丽宜居村)

2130505生产发展

590

590

8

新城片区管委会

亚尔镇新城片区克孜勒吐尔社区巷道提升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4

84

9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高昌区贴息贷款项目

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

10

10

合计

2290

1700

59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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