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财农〔2026〕48号
区农业农村局、亚尔镇人民政府、火焰山镇人民政府、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三堡乡人民政府、葡萄沟街道办事处、红星片区管委会、新城片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6〕3号)、《关于下达2026年市本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6〕1号)资金文件、《关于同意实施高昌区2026年第四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6〕13号)资金分配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农水林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详见附表),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振〔2026〕4号),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杜绝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支出。同时,规范财务核算、票据凭证、台账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合规。
二、加快项目实施,提速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方案、绩效目标迅速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不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标准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按合同约定履行资金支付手续,推动项目资金早落地、早见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绩效直接责任,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纠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 高昌区2026年第四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预算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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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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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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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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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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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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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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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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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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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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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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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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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特喀勒乡奥依曼坎儿孜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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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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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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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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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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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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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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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特喀勒乡芸海村装载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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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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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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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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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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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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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镇红星片区农田灌溉配套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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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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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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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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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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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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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镇上湖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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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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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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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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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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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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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沟街道布依鲁克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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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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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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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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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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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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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镇巴达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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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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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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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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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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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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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堡乡英吐尔村火洲村播农产品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美丽宜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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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5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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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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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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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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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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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镇新城片区克孜勒吐尔社区巷道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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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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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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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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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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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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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贴息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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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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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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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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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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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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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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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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