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财农〔2026〕36号
高昌区教育局、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5号)资金文件、《关于同意实施高昌区2026年第三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党农领字〔2026〕8号)资金分配文件要求,现追加你单位2026年财政帮扶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农水林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详见附表),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振〔2026〕4号),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杜绝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支出。同时,规范财务核算、票据凭证、台账管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合规。
二、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绩效直接责任,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纠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三、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高昌区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预算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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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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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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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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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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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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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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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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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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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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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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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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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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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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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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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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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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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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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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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贴息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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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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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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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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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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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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