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财农〔2026〕39号
艾丁湖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6〕2号)资金文件、《关于下达高昌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高区发改投资〔2026〕62号)资金分配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高昌区艾丁湖镇干店村、也木什村等4村2026年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306万元。收入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科目“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04农水林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和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同时,杜绝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支出。
二、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将项目资产确权、联农带农、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加强目标论证,确保设置科学合理,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和纠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三、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