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吐鲁番市高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办公时间:夏季:9:3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6262816

负责人:外力·买合木提  党组副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城市供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城市燃气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城市供热用热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市区范围内,因堆放、焚烧而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对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工商管理方面,对在市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商贩,违反禁止性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未经同意擅自向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区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户外占道回收贩卖药品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高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高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本局文秘、档案、信访接待、机要保密、提案建议办理、会务、综治、统战、计生、工、青、妇、老干、关协工作;党建办负责做好党组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系列重要讲话及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做好党员群众思想政治等工作。

联系方式:0995-6262816

(二)财务科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及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调配、审核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罚没款及有关票据管理和相关统计及报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0995-6262825

(三)督察科

负责牵头组织本局日常工作考核;局属部门科室及大队完成任务、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局领导、局属科室行使职权、大队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局纪检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和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995-6267936

(四)法治宣传

负责制定本局法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普法工作;承担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案件审查审核、听证以及申请理赔案件的确认和日常工作;负责12319投诉处理、法治宣传培训、普法、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方式:0995-6267936

(五)执法监察大队

在所管辖范围内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并对简易程序案件和权限范围内的一般性程序案件实施处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城管业务和行政执法课题调研,抓好本辖区内城管及行政执法的业务拓展;抓好本辖区内一般性举报问题、上级批转件查处和来信来访接待,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完成主管局统一安排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995-626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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