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文件
关于调整高昌区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胜金乡木日土克村易地搬迁安置区群众服务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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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组织对高昌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提出的初审意见建议,经胜金乡木日土克村申报,胜金乡党委研究决定,对胜金乡木日吐克村易地搬迁安置区群众服务项目(项目库编号为gcqxmk2020-054)建设内容中“购买厢式车一辆,资金8.5万元”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原项目木日吐克村易地搬迁安置区新建150平米砖混结构房屋,用于蔬菜储存销售,向贫困群众出售粮油百货及农资等物资,1400元/㎡,资金21万元,项目计划保持不变。
2.追加前期地勘测绘、设计、造价、招投标、监理等费用0.5万元共2.5万元。
3.新建凉棚150㎡,钢架结构,单价250元/㎡,费用3.75万元。
4.新建水泥硬化地面360㎡(10㎝),80元/㎡,费用2.88万元。
5.开挖植树林带换土,规格为长18米、宽2米、深0.8米,费用0.87万元。
6.新建卫生厕所费用0.5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备案表(胜金乡木日土克村易地搬迁安置区群众服务项目)
附件【高昌区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