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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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高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印发你们。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高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一、区长帕拉哈提·托合太木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外事等方面工作。
二、各副区长协助区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丁振华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和区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综合经济、财税金融、统计、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化发展局)、财政局(乡镇财务服务中心)、审计局、统计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市税务局高昌区分局、工商联,人民银行吐鲁番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建设银行吐鲁番分行、中国银行吐鲁番分行、邮储银行吐鲁番分行、农业银行吐鲁番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吐鲁番分行、吐鲁番市农村信用联社。
龚健康 负责援疆、民政、文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委(援疆办)、湘疆产业园。
联系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驻高文化旅游机构和企业。
郭炳强 负责公安、信访、国家安全、法治政府建设、司法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管理外事工作。
分管区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分管外事办公室。
华 冰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爱国卫生运动、妇女儿童、地方志编纂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儿工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联系统战部(民宗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
李连齐 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灾、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各类自然灾害救济)、招商引资、商贸、通信、工业和信息化及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消防救援局。
联系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吐鲁番北站、吐鲁番机场集团、中石油吐鲁番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吐鲁番石油分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
白克力·买合木提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中心、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技工学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昌区分校(区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艾斯卡尔·艾尔肯 负责交通运输、快递物流、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农经、气象、林业和草原、水利、供销、科技、保险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站、种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发展中心、草原工作站、林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水利局(世行办、水管总站、水资源中心)、供销合作社、科技局(地震办)。
联系各乡(镇、片区管委会)、气象局、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支公司等保险公司。
三、其他政府党组成员
罗伟翔 协助区长、常务副区长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外事和政府机关等方面工作;负责提请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事项的准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与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的联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