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文件

关于公布高昌区第四批区(县)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600106/2026-00024 发布机构 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 2026-02-11
文  号 高区政发〔2026〕15号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全区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26-02-11

乡(镇)、道、片区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高昌区已按规定完成第四批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经高昌区人民政府99次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绳结艺术5个项目列入高昌区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附件:高昌区第四批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备注

1

Ⅶ—4

绳结艺术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

Ⅶ—5

彩门制作技艺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

Ⅷ—17

清汤面制作技艺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

Ⅷ—18

馓子制作技艺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5

2

吐鲁番下午茶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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