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文件
关于印发《高昌区本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高昌区区直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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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片区管委会)、区直各政务公开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高昌区本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和《高昌区区直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并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高昌区本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
2.《高昌区区直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