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昌区人民政府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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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丁振华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和区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综合经济、财税金融、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富余劳动力专业培训、就业及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乡镇财务服务中心)、审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技工学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昌区分校(高昌区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市税务局高昌区分局、工商联、人民银行吐鲁番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建设银行吐鲁番分行、中国银行吐鲁番分行、邮储银行吐鲁番分行、农业银行吐鲁番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吐鲁番分行、吐鲁番市农村信用联社。
冯波负责援疆、民政、文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委(援疆办)、湘疆产业园。
联系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驻高文化旅游机构和企业。
郭炳强负责公安、信访、国家安全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管理外事工作。
分管区公安局、信访局;协助分管外事办公室。
李连齐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灾、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各类自然灾害救济)、招商引资、商贸、通信、工业和信息化及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代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代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地产管理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中心、园林绿化中心、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吐鲁番北站、吐鲁番机场集团、中石油吐鲁番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吐鲁番石油分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