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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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区政府各
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高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印发你们。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高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一、区长帕拉哈提·托合太木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外事等方面工作。
二、各副区长协助区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李保勤负责政法、公安、国家安全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管理外事工作。
分管区公安局;协助分管外事办公室。
丁振华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和区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经济、财税金融、招商引资、商贸、工业和信息化及项目建设工作;分管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通信及全面深化改革、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乡镇财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审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市税务局高昌区分局、工商联、吐鲁番经济开发区、吐鲁番北站、吐鲁番机场集团、中石油吐鲁番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吐鲁番石油分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分公司、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人民银行吐鲁番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建设银行吐鲁番分行、中国银行吐鲁番分行、邮储银行吐鲁番分行、农业银行吐鲁番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吐鲁番分行、吐鲁番市农村信用联社。
冯波负责援疆工作、民政、文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发改委(援疆办)、湘疆产业园。
联系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驻高文化旅游机构和企业。
李国领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灾、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各类自然灾害救济)、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
白克力·吾斯曼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信访、就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管局)、环境卫生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访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技工学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昌区分校(高昌区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华冰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教育、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医疗保障、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疾控中心、人民医院。
哈力木拉提·地里木拉提负责交通运输、快递物流、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乡村振兴、农机、农经、供销、气象、保险、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世行办、水管总站、水资源中心)、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站、种业发展中心)、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科技局(地震办)。
联系各乡(镇、场、片区管委会)、气象局、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快递物流企业、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支公司等保险公司。
车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机关事务、民族宗教和妇女儿童、地方志编纂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管理区政府办公室、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妇儿工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联系统战部(民宗局)、宣传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
三、其他政府党组成员
罗伟翔协助区长、常务副区长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外事和政府机关等方面工作;负责提请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事项的准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与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