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昌区共收到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5975.2088万元,报备实施项目24个,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78万元,实施项目15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0万元,实施项目3个;自治区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万元,实施项目1个;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86万元,实施项目1个;以工代赈资金674万元,实施项目1个;自治区下达易地搬迁融资补助资金104.2088万元,实施项目1个;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实施项目2个;截止2021年11月25日,所有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竣工验收。现将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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