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对高昌区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第三批)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申请复核(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北路2731号,联系人:田星,联系电话:0995-8522701)

附件:高昌区历史遗留矿山第三批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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